由一複合之暴雨推導一單位歷線,若在此複合暴雨中之個別暴雨,如形成有明顯之洪峰,則可將個別暴雨之歷線分出,而應用之歷線為獨立暴雨所形成者,如將單位歷線平均之,則可消除分離時之誤差。
如歷線本身不易分離,則以在暴雨期間連續時距分析推估直接逕流體積
,
,…,
,而總歷線中任一縱標
可以逕流 Q
與單位歷線之縱標U表之:
| (4.1-1) |
第一縱標
,由於
已知 (或推估),
則可計算,如圖
4.1.1 ,繼之第2縱標為:
| (4.1-2) |
上式中僅
未知,故可計算得知,同此法所有之縱標均可求得之。
雖然此種計算步驟看似簡單,但仍有甚多之困難,由於每一計算均須依前項之 U 值而計算之故。又推估逕流增值之誤差、觀測河溪流量之誤差、以及在某些暴雨期間雨量強度與雨量面積分佈等變化,可能使誤差累積而致單位歷線之後面部份誤差更大,並有較大之負縱坐標值發生。
圖 4.1.1 由複合暴雨求做單位歷線
單位歷線之應用以均一之逕流為基礎,圖 4.1.2 為應用 3 小時單位歷線由一連串之不同降雨強度之期距合成之暴雨歷線。連續 3 小時期距逕流之增值可以逕流關係計算得知,由每 3 小時逕流增值所得直接逕流歷線則可以期距逕流量乘單位歷線求得,而總逕流歷線乃為所有增值歷線與推估基流量之總和。
圖 4.1.2 應用單位歷線合成河溪流量歷線